“我省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5.3万余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3名‘法律明白人’。”这是记者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法治乡村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护航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60家,建成率和运行率均达到100%,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
会议要求,今年是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收官之年。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增加服务供给,创新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要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创新新时代调解工作。要加大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要加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要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乡村企业“法治体检”、“100+100党支部结对”、“公证进乡村”、鉴定机构服务“三农”等活动,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要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着力加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通过积极推动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
会前,所有参会同志实地观摩了瓦房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九龙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共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会上,沈阳市、抚顺市、丹东市、葫芦岛市、瓦房店市司法局作工作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