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效遏制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因我市秦滨高速公路里程调整,现对以下4处高速公路电子警察点位进行重新公示,具体如下:
秦滨高速171公里400米永定方向(原:海滨高速10公里400米入市方向);
秦滨高速171公里400米涧河方向(原:海滨高速10公里400米出市方向);
秦滨高速263公里450米滨海南方向(原:海滨高速79公里960米出市方向);
秦滨高速262公里970 米临港方向(原:海滨高速79公里350米入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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