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院在全国征集第三批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湟源县法院茶汉素人民法庭作为我省首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第三批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并在最高法院公众号刊载向全国推广。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湟源县茶汉素人民法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持续落实《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立足湟源县作为青海东部农业区与西部牧业区、藏文化与汉文化结合部的地域特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将基层司法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构建便民诉讼先行调、特邀调解过滤调、部门协作联动调、巡回审判上门调的“四调”阶梯解纷机制,打造农牧地区特色法庭,在强化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职能作用,营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良好工作氛围方面,为全国法院提供了一条亮点突出、内容详实、做法具体,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民法庭建设成功经验。
全省人民法庭将以此次入选典型案例作为契机,继续发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宏观战略布局向具体建设行动推进中的排头兵作用,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前沿阵地的优势,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宏伟事业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