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感谢你们,没想到你们今天通知我来签字领款”。近日,循化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办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件审结后,被告保险公司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联系下,主动将14余万元赔偿款给付原告,及时解决了原告的困难,化解了矛盾。
2020年9月27日,被告马某各驾驶车辆沿积石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循化县财政局门口路段时,将正在路边行走的原告罗某云撞伤,造成罗某云全身多处骨折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各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循化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马某各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原告罗某云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4余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案件生效后鉴于原告在事故中身体和精神上均遭受到较大伤害,身体不便和经济确有困难的实际,案件承办法官积极延伸服务,主动联系赔偿积极性不高的被告方,敦促被告方能够积极履行判决义务,在法官的多次沟通下,最终被告保险公司将案款汇入循化法院案款专用账户。至此,该案已圆满画上了句号。
循化法院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宗旨,坚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扎实做好审判工作延伸服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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