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实名检举控告核实认定告知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实名检举控告认定标准,规范实名检举控告核实认定及告知反馈工作,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答复”,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明确核实告知职责,做实做细信访基础工作。明确信访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受理范围受理办理,准确筛选出属于本级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件。按照实名检举控告要素,准确筛选出留有检举控告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具体联系方式的检举控告,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按照规定开展检举控告判重工作,准确筛选出初次检举控告。精准筛选属地管理干部问题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做好核实告知反馈工作。
规范告知工作程序,精准核实告知反馈内容。坚决做到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核实认定和受理告知;在检举控告件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将检举控告人姓名、身份证件名称与号码、联系方式、是否提出检举控告以及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等作为核实认定的信息点,为准确核实认定提供充分信息支撑。强调安全保密要求,确保核实告知反馈工作全程可控。核实告知注意合理把握节奏,不主动透露举报信息;采取电话方式核实告知反馈的,进行全程录音;采取面谈方式核实告知反馈的,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安全预案,严控风险点。截至7月底,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65件次,均在规定时限内向检举控告人核实认定和告知反馈,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有效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检举控告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核实认定及受理告知工作中,信访人员文明有序引导检举控告人陈述检举控告信息,耐心解释规则规定,做到规范核实,精准认定;反馈处理结果时,承办人对检举控告人提出的异议,如实记录并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疏导工作;对有新证据的,进一步调查核实。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规则》规定,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禁止违规向检举控告人作出承诺,提示检举控告人对相关情况予以保密,将保密规定贯穿检举控告处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按照中央、区市关于实名检举控告核实认定办法,由专人负责做好核实告知反馈工作记录,记录核实告知的反馈方式、时间、内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态度及意见等,予以留存备查。
《规则》实施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审慎稳妥开展实名检举控告核实认定和受理告知工作,对受理的115件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举报,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实名核实认定和受理告知,承办部门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断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结效率。(兴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