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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8-07 来源: 重庆法院网 作者:佚名

  

  3月12日,黔江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黔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茂宏作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露霜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是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决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最高法院、市高法院、区委分别召开会议,就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学史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司法能力,奋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党组书记、院长田茂宏强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次坚定理想信念的精神磨砺。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也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要通过重温党的历史更加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从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次坚定司法为民的务实之行。在党的历史中,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敢于牺牲、不怕困难的英雄儿女,有一心为民的雷锋、有大公无私的张思德、有人民公仆焦裕禄,要对照英雄的事迹更坚定的回答“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更加坚定初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未来的路上将人民置顶,肩负时代责任坚定向前。

  (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一次坚持自我革命的担当之举。“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在学党史中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史为鉴不断自省和自我革新,以浩然正气向历史致敬,以浩然正气担起时代之责,以浩然正气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过硬法院队伍。

  二、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

  (一)要注重对标对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交出黔江法院所有干警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的时代答卷。重点要做到四个“坚定”:一是在学史明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在学史增信中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三是在学史崇德中进一步锤炼道德品格。四是在学史力行中进一步坚定使命担当。

  (二)要注重把握主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教育,要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十一个坚持”入脑入心,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厚植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做到信仰如山、信念如铁、信心如磐。

  (三)要注重以上率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加强学习,成为知史学史、以史明志的表率。支部书记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进行精心策划,要充分发挥“6+8”智慧党建平台,积极探索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提升学习教育效果的有效措施。党员干警要发挥先锋作用,主动学、带动学,不断增强党史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等相关部门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确保学习教育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要注重紧扣实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关键要突出的一个“实”字,要用生动的司法实践来检验学习教育效果。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构建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要努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积极参与法治黔江建设,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要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执行攻坚,要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积极履行环境资源集中审判职能,筑牢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生态屏障,要继续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强化担当履职,切实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决定,成立我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由露霜同志兼任主任,各庭室要结合自身职责,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支部书记抓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要加强常态化督查,班子成员可列席分管支部进行督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大力宣传本单位在学习教育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掘报送优质学习资源,大力宣传正面典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注重方式创新。要结合区法院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5/id/60498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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