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1年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近期,甘肃省天水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范围涉及市、县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是否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相符,是否与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规定、新要求相适应,是否与国家、省上惠民便民新政策相衔接等方面明确清理标准,逐件提出清理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同时,根据国家、省上安排部署,还组织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生物安全法方面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经对纳入清理范围的1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修订3件、废止2件、有效期届满失效1件。
下一步,天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坚持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从评估清理到修改、废止的全程管控,将规范性文件“装进制度的笼子”,为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天水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