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6月17日,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枣园法庭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杨凌某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设备租赁的公司。杨凌某公司委托中介人刘某将四台塔吊租赁给延安的一家建筑公司,并委托中间人收取租赁费,由中介人扣除中介费后再将剩余租赁费支付给杨凌某公司。后杨凌某公司在长期未收到租赁费的情况下,将承租人和中介人起诉至宝塔区法院。承办法官在经过第一次开庭后,查明承租人已经将租赁费全部交纳给了中介人刘某,但刘强因为中介费的收取比例及塔吊冬季停工时间等问题,与杨凌某公司未达成一致意见,未向杨凌某公司支付租赁费。后法官觉得该案如果判决,双方当事人不会服判息诉,于是坚定了继续调解的决心。
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在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了分歧,并于当天晚上9时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起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