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今年以来,甘肃省敦煌市着力规范全市行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抓牢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行为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阳光下履行。
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打造阳光政府
做好事前、事中和执法结果公示。通过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全市市场主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抽取情况公示制度,抽查结果及抽查事项清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敦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协同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必要的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统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政府网站公开,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
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规范文字记录,根据执法活动的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建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使用要求,配备必要的音像记录设备,对容易引起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及时进行拍照留底,在影响力较大的执法行动中,执法记录仪全过程音像记录。对执法过程的记录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合法行政
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权限和程序,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结合行政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认识法制审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在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各部门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职责,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保证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使执法者不越过权力的边界,守住法律的底线。(敦煌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