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升
(1966—2014)
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生命有涯奉献无限。
高云升,1966年1月出生,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二级警督警衔,生前系邢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任科员。2014年,高云升在身感不适、体重迅速下降的情况下,始终坚守工作岗位,直到6月被确诊为贲门癌晚期,才住院治疗。当年10月28日,高云升逝世,年仅49岁。根据他的遗愿,高云升捐献的双眼角膜分别成功移植给一名患先天性角膜白斑的两岁儿童和一名患角膜穿孔的60岁老人。
高云升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坚持扎根基层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先后在法制、内保和治安等多个岗位工作,始终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特别是2007年担任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以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工作,走遍全市250多个派出所,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推动市公安局“双基”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高云升在2014年住院治疗期间,以顽强的毅力,在积极与病魔作斗争的同时,仍心系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便民利民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高云升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获嘉奖10次,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燕赵楷模、河北省“百姓喜爱的好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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