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雪纯)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努力探索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助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打造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酒泉首善之区和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立足“减负” 优化营商环境
分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3项,减幅达73.2%。公布民生事务、商事登记和投资项目高频事项10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623项,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总体减少62%,办理时限总体压缩69%,9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清理取消区级证明事项197项,保留477项,梳理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6项,通过签订告知承诺书减少群众提交的办事材料10029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立足“增效” 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印发《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专项活动的通知》,全面启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对2020年已评查案卷进行“回头看”,对照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报告》中指出问题,认真查找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准确、执法程序不严谨、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扎实安排部署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执法办案质量提升。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查找全区25个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持续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文本、五清单”进行补充完善,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引严加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立足“长效” 发挥制度规范作用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评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确定若干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强化与人大法工委、检察院、法院的衔接,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完善执法监督结果运用制度,将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通过一次案卷评查、一次座谈会、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等全面考评行政执法工作,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监督成果,不断增强推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的动力。(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