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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学习传达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1-04-10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2019年5月8日至10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会后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杨华处长组织全处人员和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学习,重点传达了郭声琨书记对会议的重要批示和傅政华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在传达学习中,杨华对全处同志提出,作为指导全省调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郭声琨书记的重要批示和傅政华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努力把调解工作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全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让“枫桥经验”在我省生根、开花、结果。

  

  

  就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及时将会议精神向省委、省政府、省政法委进行报告。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确保会议精神落实落地。二是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从力量配备、严格选聘程序、优化队伍结构、规范管理、完善培训体系、落实保障待遇等6个方面加强我省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占比数量,进一步细化专职人民调解员职责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宣传表彰和工作督导,努力提升我省人民调解法治化规范化职业化水平。三是要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从今年6月份部署任务开始到12月份总结验收,分三个阶段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业务规范化建设。四是要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围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目标,在全省抓好“大排查、大调处、大宣讲、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开展,坚持抓早抓小,采取有效措施,坚持预防在先,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80/jcgzzhxx/1849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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