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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交流培训暨现场座谈会在昆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10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11月5日上午,由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云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交流培训暨现场座谈会在昆明召开。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忠华作了讲话,32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州(市)检察院和州(市)司法局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负责人、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序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会上,许绍政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为人民监督员提供充分的履职保障;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反馈、联合督查检查等制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高效协作、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沟通协调,尊重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把人民监督员工作做好。

  马忠华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工作以来,推进此项工作的六方面成效作了工作要求,并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做好全省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他要求,人民监督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人民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适时制定出台我省的具体规定,明确监督范围,增强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履职经费管理,加强履职经费保障;要掌握省级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加强考核考评,推进人民监督员合理动态调;人民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省人民监督员的密切联系沟通,人民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

  此外,到会的省级人民监督员、州(市)检察院和州(市)司法局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负责人共同参加了第二阶段的分组讨论,围绕最新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对下一步我省制定细化具体规定建言献策。同时,参会人员还对我省今后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80/jcgzzhxx/2161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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