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霍邱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提高审判工作为目标,采取多项措施推进陪审员参审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审判业务素质
采取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参加庭审观摩等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让人民陪审员了解开庭程序、司法礼仪、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审判工作必备的相关知识,逐步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庭审能力和技巧。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案,增加了涉诉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度,司法活动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在个案裁判中能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的价值取向。
二、规范管理,依法保障行使权利
一是建立人事管理机制,确定了由政治处统一协调,具体负责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奖勤罚懒。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完善物质保障机制,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制度开支构成列入了预算,每年10万元,,逐步落实了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补助,全额报销培训费用,协调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争取相关单位的关心支持理解,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全面发挥。三是建立人民陪审员使用机制。该院指定一名法官专门负责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日常使用工作,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权利。
三、拓展功能,发挥多种职能作用
该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8%,参与做调解工作2000余人(次),参与陪审的类型涉及为刑事、民事、行政,且数量逐年增多,类型多样,人民陪审员除了参加庭审调查外,有的还参与案件的调解,执行和解的工作,形成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的良心互动,为该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