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生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 司法部 作者:佚名

  经2021年1月27日九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张丽青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2/02/595_3267626.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生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