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全县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规范了事前、事中公示工作,全县45个执法主体、600名执法人员全部实现网上公示。不断推动事后公示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均不同程度、不同数量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设备实现全覆盖。不断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目前,全县各执法部门在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中主要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记录等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文书整理工作,确保已办结执法案件达到“三有”(有过程、有记录、有案卷)标准。
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变化情况,全县共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45家,各执法主体及时确定了各自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对各自领域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标准和审核流程进行了梳理汇总,目前涉及的28个执法部门共梳理行政许可126项、行政处罚2043项、行政强制69项、行政征收14项,除行政许可中有非审核事项49项外,其他全部为审核事项。在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全县主要遵循“四个准确把握”(准确把握审核主体、准确把握审核层级、准确把握审核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原则进行。(庆阳市华池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