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3月5日,在琅琊法院依法拘留的威慑下,拒不偿还货款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忙向其亲人筹借了5万元用于还款,并承诺将于月底之前还清欠款。
李某某经营的某塑料门窗厂和张某经营的某塑业有限公司长期保持业务关系。2018年,经双方结算,该塑料门窗厂欠该塑业有限公司货款214595元。后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琅琊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偿还该笔货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未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并承诺于2020年10月31日前还清欠款。后李某某未按协议继续履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某始终不愿还款。执行法官对李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依法冻结了其银行账户。执行法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但李某某仍无动于衷。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看到法院动了真格,李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忙向其亲人筹借了5万元用于还款,并承诺将于月底之前还清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