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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月5日,辽宁高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郑青强调,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在听取省“两会”主要精神及省法院“两会”工作情况汇报后,郑青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深入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张国清在省“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二要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一步梳理分类,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办理、依法反馈;对所关注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办理原则,做到面对面沟通,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要全力做好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等工作。三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两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是围绕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结合全省法院“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上台阶、创一流”的目标定位,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以辽宁法院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四要全面做好监督联络工作。既要肯定成绩、坚定信心,更要盯紧问题、正视差距。依法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搭建监督平台,进一步完善联络工作机制,细化服务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799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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