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拟于近期推荐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候选对象1个、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对象2个。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从今日起公示5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1.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候选对象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2.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对象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团队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4-22696469、22697950(传真)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110013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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